2008年8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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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头办理批捕 那边联系“援助”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季敬聚 王佐兴

  刚刚被批捕,就有了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,未满18周岁的小张心里踏实了不少。昨日,记者从瑞安检察院得知,该院在审查批捕环节,就要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援助。
  贵州的小张来瑞安还不到一个月,他给“彪哥”(另案处理)送货,酬劳是每天100元现金和一只摩托罗拉手机。可小张没想到,“彪哥”让他送的是毒品。7月24日,小张在送货时被警方抓获,此时,他才知道自己将面临法律惩处。
 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,检察官在提审时告诉小张,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。根据小张家人的意愿,检察官马上发函给瑞安司法局,为小张申请法律援助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给小张指派了一名律师。
  瑞安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胡益群告诉记者,在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,不少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,而他们即使在瑞安打工,也对法律知之甚少。为了尽可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该院决定将法律援助提前到审查批捕阶段,使律师能在第一时间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交流,提供引导。检察官说,这么做不仅可以维护其诉讼权益,更有利于消除其抵触心理,便于开展帮教。